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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一中校本课程实施方案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8-01】 【作者:xyyz】 【关闭窗口】
 

仙游一中校本课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校校本课程正常有序开设,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校本课程的申报与选题

1、成立校本课程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本课程规划与审定,发布校本课程开发指南。

2、成立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简称审委会),具体负责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管理、评价等。

3、成立校本课程开发小组(简称开发组),开发组由教研室牵头,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4、校本课程开发内容以教研组为单位,教研组长作为本学科校本课程负责人组织本组成员进行校本开发、申报。对于参与校本课程编著的教师学校在当年度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

5、校本课程的申报、遴选、发布和开设需要经审委会审定。

6、申请开设校本课程的教师需在审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附课程纲要。

二、校本课程的发布与开设

1、审委会根据校本课程开发指南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对其提供的课程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开设科目和开设时间。

2、审委会公布初评通过的校本课程课目及教师名单,编制《学生选课手册》,并组织课程展示,供学生询问和选择。

3、学生根据《学生选课手册》自愿选择校本课程上课内容,填报意向表。

4、校本课程分学科拓展类,学习、生活技能类,身心健康和体、艺技能四类。每学期学生在每类课程中任选1门,并填写好课程报表。每位学生在校三年要完成校本课程6个学分才能顺利毕业。

5、教务处负责正式确定开课任课教师,组建教学班,提供教学场地,并在审委会备案。

6、每门课程开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545人,少于30人的原则上不予开设。教务处可根据学生意向和学校教学条件,在充分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调剂。

7、所有在职教师都是校本课程教师的人选。上好校本课,是教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条件。校本课程任课教师的工作量按正常教学工作量计量(即每学期20课时),列入年度考核量化评分中。

三、校本课程的日常考核与评估

1、校本课程的日常考核与评估由审委会负责。

2校本课程全面实施学分制管理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自愿选择课程。

1高中三年总学分为6

2学分安排:高一学年2学分,高二学年2;高三学年2学分;

3学生反复选择同一课程学分以第一次选择为有效学分。

3、学生根据自己选课内容教务处安排的上课时间、地点、上课内容进行上课,任课教师负责学分制的执行和落实,根据学生上课的出勤和上课表现及考查成绩或作业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评价,学生评价强调过程性评价,综合考虑以下各项,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还需努力)四类,以此作为学生获得该课程学分的依据及评选优秀学生的依据之一,具体由任课教师负责执行和落实,在该课程结束时由审委会统一登记并存档管理。学生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学校审委会提出,审委会负责核实并及时反馈。学生学分认定每学期期末由审委会统一登记并存档管理。

4、教务处对学生的上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5、教师从教必须有教案,有考勤评价记录;

6、教师应按学校整体教学计划的要求,达到规定的课时与教学目标;

7、教师应保存学生的作品、资料及在活动、竞赛中取得的成绩资料;

8、审委会通过听课、查阅资料、调查访问等形式,每学期对教师考核,并记入业务档案。

四、奖励和惩处办法

1、凡在国家、省级、市级各类各项竞赛活动与资格考试中获奖或获得资格证书的学生均可获得奖励学分,并可免修相应类别的任选课程。

2、出勤率未达到规定80%者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3、校本课选修未达标者必须补修,否则,不发或缓发毕业证。

4、每学期由审委会组织校本课程教学评比,对教学成绩突出的任课教师进行奖励。

五、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将不断改进和完善,其解释和修改权属校本课程领导小组。

仙游一中

                                                   2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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